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
医用血管造影 X 射线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2026 年 2 月 5 日,验收专家组对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用血管造影 X 射线机建设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。专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基本情况的介绍,以及报告编制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内容、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、环保措施落实等情况的汇报,对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核查,并对验收资料进行了全面审查。
经认真讨论、评议,专家组一致认为:该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,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,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,满足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》及相关规范规定,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。
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,现对该项目验收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 个工作日。
如对本次验收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党政办公室反映,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,并提供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明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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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
2026 年 2 月 6 日